1.《欧洲货币》的评价方法
《欧洲货币》(Euromoney)于每年9月或10月公布当年各国国家风险等级表,侧重反映一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形象与地位,从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的能力(权重20%,包括在国际债券市场、国际贷款市场及票据市场上筹借资本的能力),进行贸易融资的能力(权重10%),偿付债券和贷款本息的记录(权重15%),债务重新安排的顺利程度(权重5%),政治风险状态(权重20%),二级市场上交易能力及转让条件(权重30%)等方面对国家风险进行考察。《欧洲货币》国家风险指数衡量的国家风险范畴包括经济性指标、债务指标、资信等级、政治风险、银行财务状况、短期融资状况、债务违约或延期情况、资本市场指数。这些指标又被分成三大类,即市场性指标、分析性指标和信用性指标。《欧洲货币》的国家风险总分为100分,各指标根据重要性的不同被赋予不同的分数。用于排名的分数是经过计算后的加权最后得分,综合得分越高表明国家风险越小,反之越大。